(紐約)-人權觀察和哥倫比亞法學院危害人類罪預防計畫(下稱「兩機構」)今天在最新簡報中表示,制定具有實效的《防止及懲治危害人類罪國際公約》有賴兼具企圖心與遠見的外交作為。簡報中概述25項建議,供聯合國各國代表團在為正式公約談判作準備時納入考量。
危害人類罪,即作為對平民人口進行廣泛或有系統攻擊的一部分而實施包括滅絕、奴役、強姦、強迫懷孕和種族隔離等任何一種行為,是國際法上最嚴重犯罪之一。這項禁令早已是公認不容置疑的規範,沒有任何國家可以選擇不遵守。一部新的公約可望引導各個司法管轄區對於相關犯罪的處置更具一貫性和一致性,並促進各國合作防治相關犯罪。
「納粹領導人在紐倫堡審判被控危害人類罪至今已經過八十年,我們卻還在等待一部專門處理危害人類罪的公約,」人權觀察危機倡議部主任阿克夏亞・庫馬爾(Akshaya Kumar)說。「到紐約集會解決這一缺失的各國外交官,應努力在會議中正面挑戰過去常見於國際法制定過程的排除與不平等,好讓這份公約帶來更好的下一個八十年。」
2024年12月,聯合國大會通過79/122號決議,同意推進正式制定這部公約的工作。制定程序將自2026年1月籌備委員會首次集會揭開序幕,這是一個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機會,可望鞏固全球對於防止和懲治危害人類罪行的承諾。除了在紐約召開相關會議,還應當舉辦區域性會議和諮詢活動,以促進參與和可及性,特別是在申請美國簽證日益困難的情況下。
組織者也應確保相關會議提供網絡直播和同聲傳譯,盡可能使討論過程得到最廣泛參與,包括受害者和倖存者團體、女性權利捍衛者、原住民社區、學者專家、可能需要合理調整才能參與的身心障礙人士、以及兒童和年輕人。
兩機構表示,未來數月將考驗各國在政治逆風下保持團結和願景的決心。為取得最強有力的成果,當共識決(必須一致同意才能通過)造成不可避免的障礙和延誤時,各國代表團必須堅持投票意志。
2025年10月稍早,聯合國大會第六委員會(聯合國內專門審議國際法律事務的論壇)成員國集會討論通過正式談判的途徑。一國接一國重申支持2024年12月決議中擬定的進程,並表達願意參與談判制定公約,以加強保護平民免於暴虐犯罪。10月13日,在哥斯達黎加領導下,來自非洲、拉美、歐洲和亞洲的數十國代表團同聲呼籲將公民社會組織納入談判的每一個階段。這些國家甚至要求納入未獲聯合國經社理事會認證「諮商」地位的組織,因為他們瞭解草根團體很難通過、也不易維持這項認證。同樣在這場會議發言時,德國特別強調允許公民社會組織參與預定2026年召開的「工作小組」會議的重要性。
明年1月的會議也將包含一個工作小組,各個代表團將有機會就公約草案的條文修正交換意見。這份草案是由國際法委員會擬定並於2019年首次發布,草案條文已在第六委員會2023年和2024年兩次「續會」會議以及一輪書面意見中列為討論主題。今天發表的簡報也包含對這份草案的評論。各國必須在2026年4月30日前就2019年草案條文提出修正案。這些修正案將與草案條文一起納入彙編,供各國在預定2028至2029年舉行的全權大使談判會議中進行審議。
這部公約可以將危害人類罪的司法正義更堅實地扎根於國際法,進而推動各國制定國內法,並透過司法互助促使國內法院加強相關措施。理想情況下,談判各方將利用這個跨越數年的程序來完善公約條款,以便更充分認識到女性、身心障礙者、兒童和其他群體面臨的獨特傷害。最終文本還應該納入對被告的程序保障,限制嫌疑人尋求避風港,以及承認受害者的權利,特別是求償權,同時應盡可能維持最大管轄範圍。
「比以往任何時候更重要的是,各國政府必須重申對法治的承諾,反對任何一方削弱公約核心原則,包括預防原則,」哥倫比亞法學院危害人類罪預防計畫主任克莉絲汀・萊恩(Christine Ryan)說。
兩機構在簡報中指出,草案條文中有些關鍵要素特別需要維持不變。兩機構並對草案條文提出13項修正建議,期待各國採納並在2026年4月30日期限前提出修正案。
在世界比以往更需要強化多邊主義,而且面臨強權抵制的此刻,圍繞制定公約正式進程的推動力正在日益增強。岡比亞、墨西哥、哥斯達黎加和塞拉利昂的領導作用至關重要。
「抱支持立場各國的集體意志,特別是在全球南方的領導和公民社會的決心之下,對於成功制定出具有實效的公約是不可缺少的條件,」多年來致力推動公約進程的人權觀察高級法律顧問理查・狄克(Richard Dicker)說。「從法希爾到加沙市,從考克斯巴扎到馬里烏波爾,受害者和倖存者應該成為制定公約過程中的道德指針。他們的勇氣讓我們不忘問責的重要性。」